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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電池行業驚恐的鉛蓄電池產品消費稅,究其原因,還是增加了電池的生產成本?,F在,多數消費者選擇電動車作為代步工具,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個人資金限制及電動車靈活方便的優勢使然。而電動自行車目前使用的電池相較鋰電池的昂貴,鉛蓄電池因其成本低,性價比高而受到消費者的親睞。增加消費稅,無疑增加了電池的成本。如今,電池行業進入困難期,價格戰已經打到白熱化狀態,在這樣的狀態下,消費稅一時難以轉到消費者身上,不可避免的增加電池企業自身的生存成本。而據行業互連性的影響,不可避免的,也會嚴重影響電動自行車、電動汽車、風能太陽能等眾多與國計民生產緊密相聯的電池配套行業的健康發展。就電動自行車而言,現在電動自行車強勢品牌格局暫未形成,在多個品牌共同爭奪市場份額,競爭如此激烈的情形下,增加成本無疑有礙于電動自行車企業自身的成長建設與發展。
從很大程度上說,國家征收鉛蓄電池產品消費稅,意在為環保事業積累資金。但環保問題的根本不在于對某一項污染源增加稅務以達到遏制的效果。從消費稅的定義來看,其是以消費品(消費行為)的流轉額作為課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簡單說來,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是國家產業政策方向體現。從現有消費稅目錄來看, 自2006年國家為增強民眾的環保意思、引導消費和節約木材資源,曾先后對一次性筷子及實木地板開征5%的消費稅。而與一次性筷子和實木地板不同的是,前者有可靈活利用的可替代品,對于終端需求的實際影響并不是很大。但是,就電池來看,目前鋰電池的價格過高,短時間內替代鉛蓄電池并不現實,鉛蓄電池固有的優勢一時還難以逾越。對于消費者而言,如果企業將稅務轉嫁過去,突然多出來的消費稅勢必影響人們的購買需求。而從另一方面,環保問題還是由環保法層面來加以干涉或約束比較合理,并非要強行轉移到消費稅政策里來。如張天任所言,征收鉛蓄電池消費稅在法規依據、產業承受能力、提振經濟、操作步驟等方面存在不妥,反而削弱企業環保投入與支撐環保裝備運行成本的能力,后果與愿望相悖。